不可以
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不可同时在不同地区累计 ,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累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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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性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账户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退休时无需重复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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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缴费处理
若在两地同时缴纳医保,需停止其中一个地区的缴费,保留缴费年限较长或待遇较好的那个参保地关系。重复缴费部分不计入累计年限,且个人账户金额不予退还。
二、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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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转移参保关系
工作调动或流动就业时,应尽快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确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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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参保
若发现两地同时参保,需主动停缴非就业地社保,避免因重复缴费影响退休待遇。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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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明确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可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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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缴费处理原则 :各地政策存在差异,但普遍要求清理重复缴费记录,保留一个参保地关系。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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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享受 :若因重复缴费导致某地医保中断超过3个月,将失去该地医保待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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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重复参保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需退还本人,不参与累计计算。
医保缴费年限不可同时在不同地区累计,需通过转移参保关系或停止重复缴费来确保待遇享受。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社保政策,避免因政策差异引发权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