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医保家庭共济住院报销政策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家庭成员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负担部分,实现“一人参保,全家共享”。 关键亮点包括:近亲属绑定范围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等8类亲属,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时使用共济账户支付,且无需额外审批,绑定后即时生效。
-
绑定条件与范围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或公众号,绑定近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等)的医保账户。被绑定成员需正常参加吉林省职工或居民医保,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如起付线、自费药品等)可通过共济账户支付。 -
住院报销操作流程
家庭成员住院时,使用本人医保卡挂号结算,系统自动优先扣除共济账户余额支付个人负担部分。例如,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1100元、报销比例55%-65%,剩余自付金额可直接从共济账户划扣,无需事后报销。 -
跨统筹区使用与结算
吉林省内已实现共济账户“省内共享”,异地住院备案后可直接结算。例如,长春参保人绑定吉林市亲属,在吉林市住院时可直接使用共济账户支付,资金通过医保系统实时清算。 -
注意事项
共济账户仅用于支付医保目录内个人负担费用,不改变报销比例与待遇规则。需确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充足,且绑定后3个工作日内生效。
提示:建议提前通过线上渠道完成绑定,并定期查询账户余额,确保住院费用结算顺畅。政策细节可能随年度调整,可通过“吉林市医保经办”公众号获取最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