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家庭共济的使用,主要通过参保人授权个人账户给家庭成员(如父母、配偶、子女)来实现。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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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平台:参保人可登录“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官方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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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服务大厅:在公众号中点击“服务大厅”,选择“家庭共济”;在APP中则进入地方专区选择“吉林省”,再点击业务办理中的“家庭账户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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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家庭成员信息:完善所有家庭成员个人信息,并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后上传材料(如身份证)。注意,备案登记的家庭成员应已参加省内基本医疗保险,且为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最多可登记5名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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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备案申请:点击“添加”按钮完成备案登记。备案成功后,家庭成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成员本人有个人账户的,结算时优先使用家庭成员本人个人账户余额;余额为0时,自动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