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新规
根据吉林省最新规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
最低缴费年限:
- 男性累计缴费满30年。
- 女性累计缴费满25年。
- 且在吉林省省内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
视同缴费年限:
- 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前符合国家和吉林省规定的工龄,视为视同缴费年限。
- 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的军龄及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随军期间的缴费年限,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前的,视为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医保制度运行后的,视为省内实际缴费年限接续。
-
退休医保待遇:
- 参加职工医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满足上述缴费年限要求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
-
灵活就业人员:
-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吉林省省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办理在职转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一次性趸缴:
-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吉林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超过2年(含)的,可进行一次性按照业务办理时参保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趸缴,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补缴规定:
-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统账结合模式依申请办理在职转退休时,统账结合模式缴费年限未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可按当前参保地规定一次性补缴与统账结合模式退休所要求差额年限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以上即为2024年吉林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新规,参保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缴费年限,以确保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医保待遇。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吉林省医疗保障局或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