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医院(原衡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的不同阶段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
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 600元 ,超过部分医保基金按 85% 比例支付;
-
例如:某患者自费600元起,后续医疗费用中医保支付85%,个人自付15%。
-
-
退休职工
-
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 500元 ,超过部分医保基金按 88% 比例支付,且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2万元 ;
-
例如:某退休患者自费500元起,后续医疗费用中医保支付88%,个人自付12%。
-
二、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40万元 ,起付标准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在职职工600元/退休职工500元);
-
超过起付标准后,医保基金按 90% 比例支付,个人自付10%。
三、注意事项
-
年度限额 :职工医保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均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需自费;
-
门诊报销 :目前搜索结果未提及门诊报销比例,建议咨询医院或医保部门;
-
其他费用 :如药品、诊疗项目等具体报销范围以医保目录为准。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衡水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医院医保办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