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北京市医保看病报销比例的详细说明: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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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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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800元(门诊费用超过1800元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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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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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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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60%-90%(社区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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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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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可额外报销60%-100%(比例由单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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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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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额费用(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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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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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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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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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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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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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300元(首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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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比例(按医院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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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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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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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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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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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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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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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对社保未报销部分(如1300元起付线内)可额外报销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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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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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累计计算
- 门诊和住院起付线按自然年累计,每年1月1日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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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的作用
- 补充医疗保险可报销社保未覆盖的部分(如门诊1800元内及社保比例外的费用、住院1300元内及比例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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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80%
以上政策综合了北京市医保局发布的最新规定,具体执行以实际就医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