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工医保延迟缴费政策最早可追溯至2022年7月,主要针对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缓缴3个月单位缴费,后续因疫情影响多次延长执行期限,最新政策允许困难企业延期至2025年7月31日。
-
2022年首次缓缴政策
山东省于2022年7月推出阶段性缓缴措施,允许中小微企业缓缴7月至9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免收滞纳金。已缴纳7月费用的企业可顺延至8月至10月,中断缴费企业需补缴6月及以前费用方可享受政策。 -
疫情下的延期调整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6月政策允许困难企业延期缴费至7月31日,且不影响参保人待遇。2023年后,结合经济形势,部分地市进一步延长了缓缴期限。 -
当前适用规则
最新政策显示,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申请延期至2025年7月31日,延续了免滞纳金、待遇不受影响的保障措施。
山东职工医保延迟政策灵活适配企业需求,具体执行需结合属地医保局最新通知,建议企业及时关注官方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