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因多种因素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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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住院费用、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费用等执行参保地同等待遇水平。例如,某地规定居民医保在本地三甲医院报销比例为60%,那么该地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其他城市已接入联网结算的三甲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也是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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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省内住院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同等待遇水平,即城乡居民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省内一类为60%,二类省、市级为70%,二类县级为75%,三类为85%。跨省住院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基础上一类医疗机构下调5个百分点,二类、三类医疗机构下调10个百分点,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转诊和急诊抢救住院支付比例为一类55%,二类省、市级60%,二类县级65%,三类75%。
- 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人员:对跨统筹区(省内)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和未备自行外出的就医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基础上下调15个百分点;对跨统筹区(省外)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和未备案自行外出的就医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基础上下调20个百分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具体的报销比例还需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