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保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类,具体流程和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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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门诊诊疗费、药品费、检查检验费等,但自费项目和自费药品需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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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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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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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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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 :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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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 :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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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出院时出示医保卡结算,未实时结算需携带医疗费用凭证、病历等材料补办。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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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覆盖住院医疗费用,自费项目需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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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同级别医院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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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起付线200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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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级/省级医院 :起付线分别为400/800/1200元,报销比例65%/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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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出院时办理结算,5个工作日后凭发票、病历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三、异地就医报销(试点城市)
沈阳、抚顺等14个城市试点实现异地住院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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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参保的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等异地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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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在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持社会保障卡和医保手册直接结算,患者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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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重症疾病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每季度申报一次,需提供门诊医疗收据、检查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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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门诊报销 :2025年1月14日起,沈阳市外参保人员可直接结算相关费用(执行初期需注意政策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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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 :医保账户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报销金额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参保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