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辽宁省内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已实现较高便利性,具体规定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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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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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居住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居住地已接入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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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沈阳、本溪、辽阳)已实现全省一卡通结算,其他城市(如营口、丹东等)正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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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非急诊且未转诊)
- 全省范围内28.5万人次实现“免申即享”自动备案,参保人员无需材料、无需申请、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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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就医
- 已经由转诊医院办理备案的异地就医,无需个人备案,直接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二、备案与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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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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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通过医保官网或官方APP申请,或线下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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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系统自动生效,无需重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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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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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直接按参保地报销政策结算,未备案则降低报销比例(如职工医保60%、城乡居民医保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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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需符合参保地门诊报销范围,部分城市已实现门诊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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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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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 :解决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需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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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异地安置 :满足当地户籍、房产或居住证条件后,可就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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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具体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治疗项目及参保类型确定,起付线一般为每年2000-3000元。
四、未备案的替代方案
若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选择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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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凭医疗费用发票、就医手册等材料回参保地报销,但需承担10%-20%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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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置备案 :部分城市支持出院后30日内补办备案,但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政策选择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并提前确认就医地是否接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