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杭州职工医保政策,报销规则如下:
一、门诊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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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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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其他医疗机构1000元,社区医疗机构1000元(签约)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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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三级医疗机构300元,其他医疗机构300元,社区医疗机构300元(签约)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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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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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三级医疗机构76%,其他医疗机构80%,社区医疗机构86%(签约)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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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三级医疗机构82%,其他医疗机构86%,社区医疗机构92%(签约)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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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用尽后的处理
若个人账户当年资金用完,次年600元起可报销门诊费用,超出部分由个人与医保共同承担
二、住院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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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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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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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含二级)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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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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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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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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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含)以下:在职职工82%,退休人员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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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24万元:在职职工88%,退休人员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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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万-40万元:在职职工94%,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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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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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结算年度内个人承担的起付标准按最高等级医疗机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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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病种门诊按住院标准结算,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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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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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生效时间 :断缴3个月内恢复参保次月生效,断缴3个月以上需等待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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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疗优势 :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免赔额降低至700元(在职),签约后报销比例提升3%至89%
以上规则综合了不同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区间的差异,建议根据就医需求选择合适医疗机构以降低自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