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病申请门特医保,需先经指定医院确诊并填写相关表格,再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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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认定: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包括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非透析治疗),需先经指定认定医院专科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确诊,在《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申请表》上填写诊断依据,并经医院医保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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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办理方式: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门诊特殊病登记确认手续:
- 医院直接办理:医师或医院医保主管部门通过信息系统传输诊断信息,医保经办机构准实时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即可直接就诊,不需在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之间来回奔波。
- 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申请表》及疾病诊断依据材料(如出院记录、相关化验报告单等)至参保地医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办理通过后,携带处方和社会保障卡等再至相关医疗机构就诊或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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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长制”管理:对慢性肾功能衰竭(包括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非透析治疗)患者实行“长制”管理,患者在办理备案手续时需选定透析类型(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及约定医院,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透析类型或约定医院的,应通过约定医院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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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办妥慢性肾功能衰竭(包括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非透析治疗)门诊特殊病登记确认手续的参保人员,在门诊进行符合规定的透析治疗发生的下列费用列入门诊特殊病待遇范围:慢性肾功能衰竭(包括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费用;使用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注射剂的费用;血液检验费用;在规定的药品目录内用于治疗肾性贫血、肾性矿物质和骨异常、透析左卡尼汀缺乏症三个并发症的专科药品的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内,上述医疗费用根据累计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费用情况直接进入医保基金相应支付段结付。
肾病患者申请门特医保,要经历诊断、办理登记、遵循管理规定以及了解费用结算方式等环节,不同地区的具体细节可能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