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新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资金使用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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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覆盖近亲属
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购买药品的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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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使用
2024年底前实现省内跨统筹区个人账户共济,2025年将探索跨省使用。
二、划入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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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按缴费工资的2%划入,灵活就业人员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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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按100元/月定额划入,71岁以上不满75岁按360元/月划入,75岁以上按420元/月划入。
三、使用限制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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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报销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支付个人负担的门诊、药店费用,不可报销公共卫生、健身等非医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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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码不可共用
个人账户资金可转移使用,但医保卡需本人使用。
四、政策优化方向
通过家庭共济机制,实现社会互济,缓解年轻人和老年人的医疗负担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