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并非全包,仍需个人承担部分费用,主要原因如下:
一、医保报销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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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报销
医保基金仅对符合目录的医疗费用按约定比例报销,通常为70%-95%,剩余部分需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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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限制
每年医保设有最高报销限额(如1.5万元),超出部分需个人支付。
二、具体支付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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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部分
包括起付线以下、医保目录外(如进口药、高级病房)及超过封顶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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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指完全不在医保目录内的诊疗项目、药品或医用耗材。
三、个人账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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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小额自费 :门诊费用中属于医保目录且未达起付线的部分,可用医保个人账户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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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个人账户有年度消费上限(如3000元),超限后需自费。
四、其他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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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级别差异 :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更高,高级别医院自费比例可能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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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类差异 :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需自付20%-30%,丙类药品自付比例更高。
示例说明
若某次住院总费用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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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报销7万元(按90%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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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3万元(含1万元起付线+2万元封顶线+1万元乙类药品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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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可用家庭共济账户或现金支付
总结 :医保通过“自付+自费+统筹”机制实现风险共担,个人账户仅覆盖部分小额费用,大额或目录外的支出仍需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