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
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医保定点药房的购药费用 不计入门诊起付线 。具体说明如下:
一、起付线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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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线
北京医保门诊起付线为 1800元/年 ,指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累计自付费用超过1800元后,超过部分才能按比例报销。
- 例如:某人全年门诊费用为3000元,其中1800元为自付,超过的1200元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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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
住院费用报销分阶段,首段1300元按比例报销,后续每段650元继续按比例报销,直至50万元封顶。
二、定点药房的购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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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刷卡结算
医保卡在定点药店购药时, 不直接扣除起付线 。药费会直接从医保账户中扣除,无需先自付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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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某年累计门诊费用未达1800元,次年需自付1800元起才能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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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类型不同,社区医院90%、其他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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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门诊报销设有5万元封顶线,超过部分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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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情形 :小病小痛(如感冒、体检、疫苗接种)未达起付线时,需全额自费。
建议参保人员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避免因费用未达起付线而影响报销。若需了解具体报销比例或年度累计额度,可通过医保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