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资质需满足经营条件、提交材料并通过医保局审核,关键步骤包括资质自查、材料准备、现场验收和协议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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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自查
药店需符合《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 至少1名执业药师在职
- 营业面积达标(通常≥80平方米)
- 近1年无重大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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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向当地医保局提交以下材料(以实际要求为准):- 医保定点申请表(官网下载模板)
- 药师资格证书、员工社保缴纳证明
- 药品进销存系统与医保对接方案
- 门店平面图及设施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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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与审核
- 线上或窗口递交材料,医保局5-15个工作日内初审
- 通过后安排现场核查,重点检查药品分类、系统联网、医保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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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与开通
验收合格后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接入医保结算系统,通常30日内完成技术调试。
提示: 部分地区实行“承诺制”简化流程,可咨询当地医保局获取最新政策。营业后需定期接受医保基金使用检查,违规可能取消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