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医保在省内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 可以实现直接结算 ,无需参保人员先垫付再报销。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政策背景与实施时间
-
新规生效时间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为5年。
-
覆盖范围 :广东省内所有参保人员,无需重复备案。
二、直接结算的适用条件
- 参保人员要求
需完成医保备案,备案信息需与就医时出示的身份证件保持一致。
- 医疗机构要求
所在机构需为参保人员开通省内跨市直接结算服务,并与参保地医保部门联网。
- 医疗费用范围
包括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生育等医疗费用。
三、操作流程与优势
-
直接结算流程 :参保人员就医时直接扣除医保报销比例后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
-
无需垫付 :避免了先自费后报销的繁琐流程,提升就医体验。
-
异地就医转诊 :无需将本地住院作为转诊先决条件,简化了转诊流程。
四、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备案 :需通过医保官网、公众号或线下渠道办理备案。
-
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具体实施细则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五、政策意义
该政策通过实现省内跨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进一步优化了医保服务,降低了参保人员的医疗成本,是医保便民化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