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且转移流程已实现全国统一,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余额可随关系转移。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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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条件与流程
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到原参保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持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转入。新就业地有单位接收的,由单位统一办理;无单位的,个人需在中断原医保后3个月内完成登记。 -
跨制度转移规则
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之间可互相转移,但不可重复参保。转入地按当地政策接续,原个人账户余额通过社保机构划转。 -
注意事项
- 转移后原参保地待遇自动终止,需及时办理以免断保。
- 部分城市可能要求先停保再转移,需提前咨询两地社保部门。
城乡医保转移政策保障了流动人口的权益,只需按步骤操作即可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