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的报销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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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门诊报销: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住院报销:药费方面,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大病报销: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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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一般报销比例可达90%左右。
- 县里的医院(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80%左右。
- 市里的医院(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7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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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本地就医: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的结算窗口进行实时结算,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部分费用。
- 异地就医:需要提前通过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开通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住院,同样可以进行实时结算。如果未提前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可能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再携带相关材料回到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农村医保的报销规则涵盖了明确的报销范围、具体的报销比例以及便捷的报销流程。这些规则旨在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减轻其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