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根据河源市医疗保障政策,河源市人民医院作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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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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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可报销55%,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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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河源市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退休人员同样适用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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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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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1300元起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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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1300元起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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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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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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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500-8万元部分按60%报销,8万-10万元按65%,10万以上按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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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分段比例与市内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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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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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个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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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额外优惠 :门诊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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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可提高报销比例(如三级医院转诊至市内三级医院报销87%)。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1日前发布的文件,具体执行以河源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