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及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开信息,2024年四川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全省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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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2024年度全省三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 22,555元/月 ,按全省上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0,220元)的30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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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下限为 4,511元/月 ,按全省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二、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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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广元、雅安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4,285元/月 (3023年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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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宜宾、眉山 :下限为 4,361元/月 (3023年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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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南充、巴中、雅安、眉山 :下限为 4,135元/月 (3023年平均工资的60%)。
三、调整依据
缴费基数上限与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挂钩,下限则保障职工基本生活。2023年全省平均工资为90,220元,因此2024年标准按60%(45,11元)和300%(22,555元)比例确定。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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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波动 :若职工月工资高于300%或低于60%,均按对应比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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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
以上信息综合自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各地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