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新农合医保报销比例因就诊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政策差异而不同,门诊报销最高达70%(慢性病),住院分段报销比例最高90%(一级医院),大病保险年度限额40万元。
-
门诊报销
- 村级卫生室:普通门诊报销60%,处方药费单次限额10元;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用药报销70%,乙类药需自付10%。
- 镇卫生院:普通门诊报销40%,检查费单次限额50元;门诊慢特病年度限额内报销70%,每增加1种病种限额提高300元。
-
住院报销
- 一级医院:起付线400元,3万元以下费用报销80%,6万元以上报销90%。
- 二级医院:起付线800元,3万元以下报销70%,6万元以上报销80%。
- 三级医院:起付线1100元,3万元以下报销55%,6万元以上报销65%。
- 特殊群体:60岁以上老人镇卫生院住院每日护理费补贴10元,年度限额200元。
-
大病保险
- 起付线1.4万元,1万至10万元费用报销70%,10万元以上报销80%,年度最高支付40万元。儿童先心病等8类大病定额补助70%。
-
异地就医
- 未转诊备案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降低30%,起付线600元;寒暑假学生备案后可按参保地比例直接结算。
提示: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或地区差异变化,建议通过“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或当地医保局查询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