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具体起始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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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参保阶段
1986年,我国开始为合同制工人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的首次实施。此时,国家出台《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允许不同地区、企业探索差异化的养老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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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建立与缴费机制
1995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养老保险账户正式建立,职工开始按工资比例缴费。这一阶段,养老保险制度逐步覆盖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及个体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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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实施阶段
199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职工需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开始记录缴费记录。此时,1996年前的工龄自动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补充说明
- 个人账户起始时间 :全国统一实施后,个人账户缴费机制全面启用,但部分地区存在补缴现象(如1993年统一缴费制度)。- 历史衔接 :1991年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退休金制度,与职工养老保险并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确保覆盖不同参保群体的参保时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