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厦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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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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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累计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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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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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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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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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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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门诊
- 7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在三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即55%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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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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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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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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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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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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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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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机制
- 连续参保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50%待遇执行,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7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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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门诊和住院合计年度最高限额10万元,起付标准后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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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不同年龄组缴费标准有所调整,例如19-59岁个人缴费995元/年,70岁以上6871元/年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厦门市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