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通过后,按通知选房
公租房选房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选房资格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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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阶段
申请材料齐全后,由申请点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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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阶段
初审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者进入复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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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阶段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复审通过后,申请者将获得选房资格并进入公示期。
二、选房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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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选房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选房通知,需携带身份证、公租房资格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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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方式
采用电脑摇号方式,按顺序选择公租房。部分特殊房源可能需现场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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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环节
选房后需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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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不通过的情况
若在初审或复审阶段未通过,将收到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可申请复审或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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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一般选房流程在审核完成后进行,但特殊房源可能需额外审核或调整选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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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选房时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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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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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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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凭证(部分阶段可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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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流程图
申请 → 受理 → 初审 → 复审 → 公示 → 选房 → 签约入住
通过以上流程,申请人需确保材料齐全、审核通过,并按通知时间节点参与选房。若对流程有疑问,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租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