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名下可以有存款,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限额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一、存款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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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允许性
低保政策的核心是保障家庭基本生活,不禁止低保户拥有存款。低保金的发放基于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非资产拥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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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范围限制
各地对低保户存款限额有不同规定,通常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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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 :人均存款不得超过年低保标准的三倍(如2024年每月760元低保标准对应的限额为27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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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部分城市规定不超过1万元,或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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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与违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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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核查机制
民政部门会定期核查低保户的财产状况,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若存款超过规定限额(如1万元或年低保标准的10倍),可能导致低保资格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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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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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异常增加(如突然拥有大额存款)或故意隐瞒财产,可能被认定为“收入超标”或“财产超标”,从而失去低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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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得的财产(如车辆、房产)可能被追回,以保障救助资源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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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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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与城市差异 :农村低保户的存款限额可能低于城市,且农村财产核查标准更注重住房等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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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认定范围 :存款需为家庭名下合法财产,如工资、奖金等,但通过贷款、助学金等非劳动收入获得的存款可能被纳入核查范围。
总结
低保户可拥有存款,但需严格控制在政策允许的限额内。建议低保户主动配合财产申报,避免因存款超标影响基本生活保障。若对当地政策有疑问,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