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医保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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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共济对象
除参保人本人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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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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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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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同样提高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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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激励额度可累计,但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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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等待期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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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中断影响
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
每多断保1年,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修复后等待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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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修复机制
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减少1个月等待期。
三、跨市就医直接结算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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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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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药品保障
新增618个“双通道”药品(含406个国谈药),参保患者凭外配处方在定点药店直接结算。
四、药品目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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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药品目录
2025年版广东医保药品目录含6399个药品,新增抗肿瘤药、罕见病用药等34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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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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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谈判药品按全国统一支付标准执行,集采中选药品以广东中选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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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调整后设置半年过渡期,调出目录药品按原标准报销至2025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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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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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2025年1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上调至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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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例管理
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机制,实施区域总额预算,提升医疗服务效率。
以上政策综合了参保激励、待遇保障、结算便利等多方面内容,旨在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官方渠道,及时了解具体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