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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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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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起报销,合同期内派遣人员报销比例50%,个人自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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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起付线至5000元以下报销比例92%,5000元以上报销比例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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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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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0元(普通职工)/5000元(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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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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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在职职工90%-95%,退休职工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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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职工87%-92%,退休职工8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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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职工80%-85%,退休职工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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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已与城乡居民医保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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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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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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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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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域外医疗机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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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医药及中医适宜技术:乡镇卫生院85%,县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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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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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50元(一级)/400元(二级)/1200元(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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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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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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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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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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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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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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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可实现异地直接结算,统筹支付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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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救助 :受灾居民住院费用由政府补助差额部分承担,比例提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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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年度起付350元,特定病种(如肺结核、大骨节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5%-70%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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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通过敦化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政务大厅查询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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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提供完整医疗费用票据,门诊费用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0-2025年官方文件,部分政策可能已过时,实际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