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最新医保政策规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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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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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累计缴费满30年(3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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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累计缴费满25年(30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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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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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统筹地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得少于15年(18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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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15年,需在退休时一次性趸缴或逐年(逐月)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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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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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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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满35周年且缴费满10周年,或连续工龄满30周年且缴费满12周年,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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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按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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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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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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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为当地标准的60%,费率从10%降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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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仍按职工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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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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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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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足15年,需一次性趸缴或逐年(逐月)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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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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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宜昌医保政策遵循国家原则,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细则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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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缴费中断期间不计入实际缴费年限,需连续缴费才能累计计算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7月23日前的规定,后续若有调整,需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