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参保人群及医疗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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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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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 :起付线15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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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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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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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1200元,1200-4000元按53%报销,4000元以上按72%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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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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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以下(含)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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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在职/退休):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7%、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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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三级医院55%,二级60%,一级65%(费用≤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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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老人:三级医院50%,二级60%,一级65%(费用≤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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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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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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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年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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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广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达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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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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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5万元,5万-10万元段报销65%,10万-20万元段67%,20万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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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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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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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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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就医 :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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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比例80%
以上政策综合自新乡市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权威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