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政府官方信息,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工作已全面完成,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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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时间与范围
该合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覆盖全省所有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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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与待遇
合并后,职工同步享受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保障水平保持不变。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个人无需额外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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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方式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统一征缴,个人缴费比例仍为2%,不增加缴费负担。生育保险待遇支出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中单独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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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影响
此举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人群,将原先设区市范围内的互认范围扩大至全省,并允许合并前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江西已成功将生育保险合并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实现了两项保险的制度整合与资源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