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的医保在异地就医结算方面有明确政策,具体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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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城市
镇江医保已与泰州、宿迁、苏州、南通、盐城等13个省辖市实现医保卡互联互通,支持异地刷卡直接结算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重大疾病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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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就医类型
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上述城市就医时无需重复备案,直接刷卡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后按本地政策报销。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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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镇江户籍居民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非镇江户籍人员需满足“一方镇江户籍+本地缴纳社保满1年”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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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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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患者 :办理转诊手续后,个人自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如原20%降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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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诊患者 :个人自付比例仍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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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诊疗项目 :个人自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如原5%降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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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结算时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支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刷卡操作。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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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江苏医保目前不支持跨省直接结算,需回镇江就医或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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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镇江户籍新生儿无论出生地如何均可参保,非镇江户籍子女需满足居住证+社保缴纳年限条件。
建议参保人员出行前通过“镇江医保”公众号或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影响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