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动离职后社保状态的更改,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社保转移(推荐)
-
新单位接续
离职后若立即找到新单位,可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费用。
- 新单位需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报减员并办理转移接续。
-
跨省转移
若新单位与原单位不在同一城市,需办理跨省转移:
-
新单位需向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接收函;
-
持转入地同意接收函、身份证、原单位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办理转移手续。
-
二、社保中断或个人参保
-
单位减员
原单位会自动停止缴费,社保进入停缴状态,个人账户冻结但保留缴费记录。
-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
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社保APP(如“浙里办”)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
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地居民)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
-
缴费方式:可选择继续缴纳原单位缴费基数或按当地最低标准缴纳。
-
三、注意事项
-
时间节点 :离职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社保减员手续,避免影响个人权益;
-
个人账户处理 :
-
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转移;
-
失业、工伤、生育保障无法转移;
-
单位缴费部分进入统筹账户,部分地区允许转移部分到转入地统筹账户;
-
-
信息变更 :
-
修改社保信息需提供原单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
姓名、性别等关键信息变更需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
四、特殊情况处理
-
长期未就业 :可中断社保缴纳,未来再就业后重新参保;
-
单位注销 :若原单位注销,需通过社保机构办理账户注销或转移至其他单位。
建议优先选择新单位接续社保,若无法及时找到新单位,可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过渡,避免社保断缴影响未来待遇。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