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居民医保在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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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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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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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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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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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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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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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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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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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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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及连续参保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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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 :在三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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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10年及以上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可达70%,二级60%,一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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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分别为70%、80%、9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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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有起付线,具体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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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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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经批准转诊,省内按就诊医院级别报销60%,省外统一按60%报销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综合报销比例较之前提高了10个百分点。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医疗机构,并及时办理转诊手续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