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费取费的三档标准如下:
- 施工总承包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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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资质企业:最高不超过规费标准上限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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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资质企业:最高不超过规费标准上限的9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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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资质企业:最高不超过规费标准上限的75%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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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资质企业:最高不超过规费标准下限的110%核定。
- 专业承包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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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最高不超过规费标准下限的11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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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级别资质企业:按规费标准下限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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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五八年十二月底以前成立还未改制的或已改制但仍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一级专业承包资质企业:最高不超过规费标准下限的115%核定。
-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 :
- 按规费标准下限核定(不分资质等级)。
这些标准主要依据企业的资质等级和成立时间等因素来确定规费的计取比例。建议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应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和标准进行规费的计算和申报,以确保合规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