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费取费基数及费率因地区和项目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计算基数
规费的计算基数通常为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或机械费,具体取决于当地规定和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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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程直接费计算
公式:规费 = 工程直接费 × 规费费率
直接费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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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人工费计算
公式:规费 = 人工费 × 规费费率
部分地区以人工费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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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机械费计算
公式:规费 = 机械费 × 规费费率
适用于以机械使用量为主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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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组合方式
部分地区采用人工费+机械费的组合基数。
二、费率标准
费率由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不同地区存在差异,主要包含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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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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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费规费费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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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构成:养老保险20%、失业保险2%、医疗保险7%(含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5%、工伤保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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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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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标准:规费费率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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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构成:养老保险20%、失业保险2%、医疗保险9.7%、住房公积金7%、工伤保险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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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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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资质安装工程 :规费费率约35%(含社会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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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规费费率 :包含社会保障费2.6%、住房公积金0.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0.15%、安全施工费2%、定额测定费0.1%(部分地区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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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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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调整 :规费费率可能随政策调整,需以项目所在地的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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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范围 :通常包含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中的计费部分(如大型机械、垂直运输等),但不包括工程排污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专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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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包死价合同可能按固定费率(如09规费)执行,非包死价合同需根据实际费用计算。
建议具体项目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造价咨询机构,以获取准确费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