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保后参保
职工社保转为居民社保需按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前提条件
-
离职或退休 :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缴费年限要求 :职工社保缴费年限一般需满15年,且未领取养老金。
二、办理流程
- 办理职工社保停保手续
- 向原单位提交离职证明或退休证明,单位办理停保手续。
- 准备转移材料
-
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职工社保参保证明(如缴费记录)、银行卡信息等;
-
其他可能材料:居住证、婚姻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根据当地政策补充)。
- 办理转移登记
-
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局,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
-
完成《企转居登记表》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 个人账户基金转移
-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将职工社保个人账户基金一次性转入居民社保基金账户。
- 补办社保卡(如需)
- 挂失原社保卡,填写《社保卡补发领取单》,到指定银行办理新卡。
三、注意事项
- 缴费标准差异 :
-
居民社保(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最低工资标准缴费,待遇水平低于职工社保;
-
若职工社保缴费未达当地职工社保下限,需先补缴差额。
- 待遇计算规则 :
-
基础养老金+约3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现行计发系数139计算);
-
居民社保不享受职工社保的退休待遇,仅作为基本生活保障。
- 权益保障建议 :
-
转换前咨询当地社保局,确认转移流程及待遇差异;
-
转换后需按时缴纳居民社保费用,避免断缴影响待遇。
四、特殊情况处理
-
跨地区转移 :需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办理转移手续,异地转移需符合当地政策;
-
退休人员 :达到退休年龄可直接申请合并社保待遇,无需主动转移。
通过以上步骤,职工社保可顺利转为居民社保,但需注意两种社保的待遇差异及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