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根据工程造价和计费方式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按工程造价比例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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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比例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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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下:最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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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在500-1000万元: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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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在1000-5000万元: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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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在5000-1亿元: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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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在1亿元-5亿元: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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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在5亿-10亿元: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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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超过10亿元:≤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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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范围
该比例计费标准适用于工程总造价,但不包括施工招标阶段的监理费。
二、其他计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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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参与监理工作年度平均人数计算
- 固定费用:3.5万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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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调整机制
国家规定监理费基准价需乘以专业调整系数(0.85/1.15)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一般/较复杂/复杂),再结合高程调整系数(1/1.1/1.2)计算。
三、计费基数与调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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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基数 :通常为工程概(预)算中委托监理部分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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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原则 :工程结算后,按实际投资金额调整监理费,确保总费用与工程规模匹配。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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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列支 :监理费可在工程总概算的质监理费或单位管理费/项目不可预计费内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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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依据 :具体比例和基数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与监理合同协商确定。
以上标准综合了国家规范与市场实践,实际应用中需结合工程特性和双方约定灵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