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保政策,居民社保与职工社保的缴费年限 不可直接累计 ,具体规则如下:
一、缴费年限不累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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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社保转入职工社保
当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时, 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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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社保转入居民社保
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满15年,可申请转入居民养老保险,此时 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累计 ,但个人账户储存额可并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二、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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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处理 :若同一时间段内同时参加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 按职工养老保险计算缴费年限 ,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仅计入职工养老保险年限,并退还重复缴费部分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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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社保满15年转入居民社保 :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退休后选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余额合并计算 ,但缴费年限不累计。
三、法律依据
根据《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例》及《社会保险法》,两种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分别独立计算,仅个人账户资金可转移。
四、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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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缴费年限 :若希望获得更高养老金待遇,建议尽早达到职工养老保险15年缴费年限,避免转入缴费年限更短的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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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当地政策 :不同地区对社保转移接续有具体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细节。
两种社保的缴费年限不可直接累计,需根据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选择合适的参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