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员工可以采取以下途径维权:
1. 申请劳动仲裁
- 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如果仲裁结果对员工有利,用人单位需依法补缴社保,并可能承担滞纳金。
2. 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员工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并可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 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 诉讼途径
- 如果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部门未能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结
员工在职期间未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员工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在采取行动前,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以便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