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
武汉居民医保的门诊报销限额为400元,超过这个限额的部分不予报销 。门诊报销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400元。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医疗等级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200元。
对于住院报销,武汉居民医保的年度最高限额为15万元。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医院不同,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均有不同。三级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都是60%;二级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4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都是70%;一级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都是90%。
如果参保人发生了大病自费部分,超过1.2万元的部分可以按照60%、65%、75%的比例进行报销,年度限额为30万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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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由于门诊报销限额为400元,建议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以减少起付标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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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对于住院费用,尽量选择基层医疗机构或二级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较低的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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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 :如果发生大病自费部分,可以充分利用大病医疗的报销政策,以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