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
农村医疗保险的实施时间可分为两个阶段: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
该制度于 2003年7月1日正式实施 ,由国务院发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方案》,标志着中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进入新阶段。最初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人均10元标准补助,2009年覆盖范围扩大至全国,2024年前后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9年,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但农村地区原有参保人员无需重复缴费,继续享受原有待遇。这一改革于2024年基本实现全国覆盖。
补充说明
- 新农合的保障范围、待遇标准等具体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与城镇居民医保逐步衔接。- 若农村居民需继续享受新农合待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但无需再缴新农合费用。若问题特指新农合制度,实施时间为2003年;若涉及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则覆盖范围更广,但制度名称和缴费标准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