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社保补缴的最新政策,主要涉及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规定,具体如下:
一、职工社保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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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范围与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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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2000年1月1日前参保但未缴或断缴的职工,最远可补缴至201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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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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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基数与比例
- 2018年1月1日后补缴需以参保人上年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单位补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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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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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向当地社保局提交补缴申请,提供身份证、工资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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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需通过村(居)委会办理,填写《补缴申请表》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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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养老保险的衔接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城镇职工办法计发待遇。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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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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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允许逐年缴费或一次性补缴,累计不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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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及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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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标准与待遇
- 补缴标准为每年6000元,可一次性补缴15年,预计月均养老金约996元(含基础养老金147元+约849元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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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 2024年12月底前可办理提档补缴,2025年后停止受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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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补缴年限与退休年龄相关,需确保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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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亳州市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允许55岁以上补缴15年,但其他地区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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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确认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年以来的调整,具体执行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