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官方信息,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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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422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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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113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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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
二、调整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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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3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044.3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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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下限为全省平均工资的60%(4227元),上限为300%(21133元)。
三、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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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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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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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缴费基数上下限每年调整一次,与全省平均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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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按4227元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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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高于上限,按21133元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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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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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6.4%、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0.2%-1.9%、生育保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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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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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差政策
因调整产生的补差部分允许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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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在4227元~21133元范围内选择缴费基数,支持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纳。
五、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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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需根据职工实际工资申报,确保不低于下限、不高于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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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查询 :可通过12333热线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缴费明细。
以上信息综合自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