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已付款但发票收不回来的情况,可参考以下处理方法:
一、与卖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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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卖方沟通
首先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卖方,确认发票是否已寄出,并要求提供物流信息或发票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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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邮寄信息
若卖方已寄出发票,需检查地址是否准确,若错误需及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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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追索函
若协商无果,可发送正式追索函,附上付款记录、合同等证明文件,要求卖方依法提供发票。
二、税务与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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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开发票
若发票因开票方问题未成功开具,可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开发票,需提供原发票流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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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作废或更正
若发票内容错误,可申请税务机关更正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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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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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卖方既不发货也不开发票,且无其他交易证据,需确认为坏账,进行账务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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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纳税人,未抵扣进项税的坏账需补缴增值税;小规模企业可将预付账款转为应付账款,但需注意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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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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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成本调整法:将未收发票的货款计入产品成本,抵销后续购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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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核销法:将未收发票金额计入应收账款,与后续进货发票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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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与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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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交易证据
确保存留合同、银行对账单、沟通记录等,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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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申报调整
未抵扣进项税的坏账需在增值税申报中调整,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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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未开发票的税务后果
若连续两年未取得合规发票,可能影响企业信用评价和税务检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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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发票追索时效通常为3年,但协商和税务处理需尽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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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处理 :预付款与已付款但未收发票的情况需区分账务处理。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结合税务规定和合同条款采取进一步措施。对于长期未开发票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机构,避免因账务处理不当引发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