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省直医保女职工产前检查的最高支付限额为 960元 ,适用于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报销。以下是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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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后,自妊娠满4个月起,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可按比例报销,最高补贴标准为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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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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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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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直接与门诊费用结算,无需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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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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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检查项目超过960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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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医保政策执行,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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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医保政策调整内容,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