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当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市低保每人每月712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568元(2024年7月起执行),实行分档救助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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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分类标准
城市低保分为三档:A档712元/月(原678元)、B档490元/月、C档480元/月;农村低保同样分三档:A档568元/月(原507元)、B档4680元/年、C档3600元/年。分档依据家庭劳动力、病残情况及刚性支出综合评定,体现精准救助原则。 -
动态调整机制
喀什地区低保标准随自治区政策逐年上调,2024年7月为最近一次提标,城市低保增幅5%,农村低保增幅12%。政策同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确保“应保尽保”。 -
申请条件与流程
需满足户籍、收入及财产三重要求:本地常住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规定。申请可通过社区或线上提交,审核通过后补贴按月发放至银行卡。 -
配套救助措施
除低保金外,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如“一单式”结算)、临时救助等政策协同发力,例如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已提至820元/月,形成多层次保障网。
提示:低保标准可能随政策进一步调整,建议通过喀什市民政局或社区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确保权益及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