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医保报销需在 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具体说明如下:
一、报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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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需前往参保人员所在省份的 省养老统筹机构 或 省人才代理中心 办理参保、缴费、报销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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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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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在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70%)或三级甲等医院门诊就医,持《社会保障卡》等材料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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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需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公务员补助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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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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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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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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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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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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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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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或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基数)以内的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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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按政策比例由个人或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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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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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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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实现“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即时开通”,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山西医保公众号备案后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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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需提前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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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选择 :
- 参保人员可在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部分专科医院(如省胸科医院、精神病医院)需通过指定渠道就医。
四、报销流程示例(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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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会保障卡》挂号就医,医院直接结算符合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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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门诊费用超过1500元时,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超支部分按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辽宁省、山东省、山西省等地的医保政策,具体操作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