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下岗职工退休年龄根据年龄和工龄条件综合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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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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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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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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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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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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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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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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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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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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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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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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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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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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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适用于工龄满30年以上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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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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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50-5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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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工龄满30年且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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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工资按国家规定纳税,55岁后停止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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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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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55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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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工龄满30年且符合学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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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费发放至正常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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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延迟退休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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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原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6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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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 :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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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群体 :包括下岗职工,若满足条件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或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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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计算 :连续工龄以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为基准向前推算,例如1983年参加工作者,2024年退休时工龄为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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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破产企业职工、资源枯竭型关闭企业职工等,可提前5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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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发 :退休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基数一般为退休时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90%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现行规定及地方执行细则,具体待遇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而略有差异。建议退休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