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减员流程根据参保类型和减员原因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线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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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平台
-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fuwu.rs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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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减员模块
- 在“单位业务”中选择“人员增减业务”,点击“减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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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减员信息
- 填写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减员原因(如离职、退休等)并核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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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审核
- 提交后等待系统审核(一般3-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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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确认
- 审核通过后,系统会生成反馈结果,可通过平台查询减员记录。
二、线下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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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或学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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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向参保所在地街道社保所或学校提交《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减少表》及相关材料(如户口簿、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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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保所或学校审核通过后办理减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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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 部分情况需前往辖区医(社)保服务窗口,提交《XX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及报盘文件。
三、特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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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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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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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前调入人员需提供单位2004年的《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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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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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减员需在劳动关系终止后30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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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需在减员后第二个工作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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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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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死亡、缴费转外籍等需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报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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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金,需在街道办理减员后,通过京通小程序或北京人社公众号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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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影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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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账户处理 :系统会自动清零员工在企业期间的缴费记录,并生成《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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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影响 :减员后员工将停止享受企业社保,但可申领失业金(需符合条件)。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差异。